员工通知

转发:关于核对非缓交欠费员工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浏览量:

各公司:

截止10月30日,各公司非缓交欠费员工情况如下:

公司

非缓交欠费人数

欠费金额

法政公司

20

99583.5

国际教育公司

26

92531.25

化学与材料工程公司

21

128843.75

304永利集团

32

179486.25

建筑工程公司

24

140803.75

教师教育公司

23

111262.5

美术与设计公司

98

862543.5

人文公司

15

80657.5

商公司

86

586316.25

生命与环境工程公司

16

84610

数学与信息科学公司

19

104698.75

体育公司

23

134426

外国语公司

15

74901.75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公司

39

324145

研究生部

258

318960

音乐公司

17

152303.75

总计

732

3476073.5

根据《永利集团员工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非缓交欠费员工将予以欠费休学处理。为慎重起见,在办理员工欠费休学前,请公司认真核对员工名单(具体名单请在收费联络群中下载),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公司通知名单中的员工于11月3日前缴清所欠学宿费。

2、如发现名单中的员工有缓交条件而被遗漏的,请联系员工雷霞老师办理缓交审核认定,计财处将按反馈信息对遗漏员工进行缓收补登记(有以前年度欠费员工本学年不得申请缓交)。

3、申请贷款员工已根据贷款金额已设置缓收金额,贷款金额不足冲抵学费部分,请于11月3日前缴清。

4、个别员工因校外住宿而欠住宿费的,应至所住宿舍区的宿舍管理处办理相关的退宿手续,并取得宿管结算单至计财处304室办理住宿费调减手续,或先缴费再根据实际情况办理退费手续,否则也按欠费休学处理。

5、核对时间截止到113,如果在此期间公司没有反馈意见的,视同无疑异;在此期间如对名单有疑问或需调整的,请及时联系计财处张雯雯老师(内线776002,手机659503)。

6、11月3日,我处将根据当天的非缓交欠费员工名单进行欠费休学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教务处根据名单统一办理休学手续。

教务处 员工处 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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